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畜牧业,重点扶持畜禽养殖专业户,推广科学饲养,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良种繁育、疫病防治、饲料生产加工、产品营销等服务体系,加强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