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对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管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