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有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