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五十一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单位和个人践行文明行为提供保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