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单位和个人践行文明行为提供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