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构建智能化、人性化、立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保障交通安全,发挥交通基础设施效能,提升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