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五十二条有效因工程建设需要中断高速公路交通的,应当征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半幅封闭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者半幅封闭其他道路交通的,应当征得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遇有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