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二条有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所收检验费用十倍的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一百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