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提供的监管手段,实施联合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联网,并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放数据传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