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