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全民共治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