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