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第二十九条有效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害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