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家庭暴力预防、处置和救助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
第一条
回到全文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