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山山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五女山山城建设控制地带内依据保护规划进行管理,控制现存村屯规模,整治或拆除妨碍文物保护和环境风貌的建筑。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