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山山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物部门是五女山山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自治县自然资源、住建、旅游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五女山山城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