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堆放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场所,或者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上门收集。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