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及区(市)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殡葬管理有关的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