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将殡葬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殡葬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协调和考核机制。基本殡葬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