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环境卫生作业逐步实行市场化,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成份投资从事环境卫生作业。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许可。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