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产生餐厨垃圾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当将废弃食用油脂单独收集、存放,按月登记其数量、种类、收集方式和去向,并向所在地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报告;不得随意投放废弃食用油脂,或者将其投放、销售给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