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六章 解除和终止第五十一条有效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死亡的,其监护人、家庭成员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