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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六章 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有效

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和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逃跑的,由公安机关追捕,社区矫正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协助。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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