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章 医疗卫生人员第五十四条有效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医疗卫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