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有效国家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开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