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市容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