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五章 广告设施与标识容貌管理第四十条有效户外广告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对广告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安全、完好、整洁。对残缺、污损以及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者拆除。广告设施临时空置的,应当及时装饰或者以公益广告填充。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