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约束与治理第三十四条有效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制定校园文明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