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