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扬尘污染防治第五十四条有效拉运渣土、建筑垃圾、商砼、建筑材料等物资的运输车辆,应当为非高排放车辆且一年内尾气检测合格;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就近运输、避让交通主干道及敏感区域的原则确定行驶线路和时间,并颁发电子通行证。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