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工业、农业及其他污染防治第三十八条有效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