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工业、农业及其他污染防治第三十七条有效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原料、辅料的使用等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