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九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确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对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对综合执法的范围进行调整,但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