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三十六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