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二章 发展规划第十条有效编制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