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章 扶持与推广第九条有效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