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厅(局)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般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命。

由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请重新任命。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