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厅(局)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般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命。由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请重新任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