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四章 提请、审议和表决第四十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3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