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人事任免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