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六条有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批准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