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园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制止、投诉和举报的权利。规划和建设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