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第二章 计量单位的使用第七条有效出口商品、出版古籍和文学书籍及其他需要使用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