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和附则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