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