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第三十七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土保持工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应当制定和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