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第三十四条有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施工监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