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