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养老服务评估结果应当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作为享受相关补贴的基本依据。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