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支持安宁疗护病房、安宁疗护中心建设,为老年临终患者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

养老服务人才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