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支持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倡导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展义诊活动。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在就医方面提供优先便利服务。鼓励发展老年医院或者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支持老年人聘请健康顾问,签约家庭医生。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